Research on the Function of the System for Assessing the Quality of Legal Cases
Qian Dajun
215 x 140 mm , 29pp ISBN / ISSN : 978-962-441-237-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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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S$2.50
中國目前所建立的案件質量評估制度,旨在以量化的方式對整體司法活動進行考核、匯總與引導,汲取了當前技術水平、認知水平進步所帶來的福利,促使審判管理實現科學化、精細化、系統化的轉型。但在現有條件下,案件質量評估制度卻無法實現設計者的主觀意圖。制度設計的失誤與指標治理的困境,阻礙了制度預期的「指揮棒」功能的發揮。實際上,案件質量評估制度根本就沒有能力滿足社會的此種功能需求。功能互惠結構中的案件質量評估制度,受到結構的宰制而失去功能自主,反而產出了強化司法行政化的隱性功能。
錢大軍,法學博士,吉林長春人,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、博士生導師。